重點解析
一、特休計算機:半年給 3 天、一年給 7 天
特休(特別休假)是勞基法給予員工的帶薪福利。只要年資符合,天數即法定生效:【滿半年】:給 3 天特休;【滿 1 年】:給 7 天;【滿 2 年】:給 10 天;【滿 3 年】:14 天;【滿 5 年】:15 天。特休的請假主導權在勞工身上,公司只能因「企業營運重大需求」與勞工進行協商調整,絕對不能擅自拒絕或代為排定。
- 半年 3 天、一年 7 天法定生效
- 排定權完全在勞工,雇主不得扣全勤
- 離職時未休完天數,必須全額折算薪資發還
二、病假事假薪資大不同:半薪與無薪的界線
在台灣,【病假】一年內累計 30 天內,工資折半發給(半薪),超過 30 天部分不給工資。請病假時,雇主可要求提供診斷證明或就醫收據。【事假】一年內累計 14 天內,請假期間不給工資(無薪),雇主不得因員工請事假而扣發全勤獎金,但可不給當日薪資。

建議步驟
- 1記錄自己的正式到職日,計算目前累計年資與對應的特休天數。
- 2請特休時提前依照公司流程完成請假程序,保留請假申請紀錄。
- 3請病假時備妥診斷證明或收據;生理假無須附證明,直接申請。
- 4離職時與人資核對未休特休天數,確認會在最後一期薪資中全額折現發還。
常見錯誤
- 雇主強制規定「星期一不能請特休」或「特休只能由主管指定日期休」,此舉已違反勞基法第 38 條特休排定權屬勞工之規定。
- 請生理假被公司要求出示證明或扣全勤獎金,此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,公司可被處以 2 萬至 30 萬元罰鍰。
- 離職時,未休完的特休被公司以「你自願不休的」為由拒絕折算薪資。勞基法規定不論原因,未休特休一律必須折現。
常見問題
生理假需要附醫生證明嗎?會扣全勤嗎?
絕對不需要!生理假無須附任何診斷證明,且雇主不得拒絕,亦不得視為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。生理假一年內 3 天不併入病假計算,這 3 天期間工資折半發給(半薪)。
試用期請假會影響考核嗎?
合法的事假、病假、生理假是您的法權,但試用期是主管觀察配合度與工作狀況的關鍵期。頻繁請假(尤其是事假)雖不違法,但可能會影響主管對您穩定度與出勤態度的評估,建議若有非必要請假應盡量協調或提前告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