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考外交特考
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
外交特考為外交部進用外交領事與外交行政人員,重視語言與國際視野,含筆試與口試,外語能力是關鍵。
預定報名
115/05/26 – 06/04
預定考試
115/09/05 – 09/06
報考資格
- 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 18 歲。
- 三等:大學以上;四等外交行政:高中職以上。
- 外交領事人員須具備外語能力,含第二外語選考。
應試科目
共同科目
- •國文(作文、公文、測驗)
- •法學知識與英文
專業科目
外交領事人員專業含國際關係、國際法、外國文(選考語別)等;含口試。
- •外交領事人員:國際公法、國際關係、外國文(英/法/西/日等)
薪資待遇
起薪約 41,000 – 55,000 元(不含外館加給)。
派駐外館另有駐外加給;實際依職務與當年度待遇而定。
報考優勢
- 國際舞台、駐外歷練
- 語言專長加分
- 升遷制度完整
常見問題
外交特考一定要很強的英文嗎?
是,外交領事人員重視外語能力,除英文外多有第二外語選考,語言是核心競爭力。
其他公職考試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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