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立學校教師甄試
教師甄試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學校辦理,招考編制內正式教師。須具教師證報考,含筆試(教育專業+專門科目)、試教與口試,競爭激烈但為穩定鐵飯碗。
報考資格
- 具合格教師證(先通過教師資格考並完成實習)。
- 符合各縣市/學校甄選簡章之科別與條件。
- 部分縣市另有教學年資、加分或在地服務條件。
考試科目
- •教育專業科目(教育學、心理學、教育時事等)
- •任教學科專門科目
- •第二試試教與口試
出路與發展
- 國中小、高中職正式(編制內)教師
- 穩定待遇與教師福利
- 可逐年參加不同縣市甄試
常見問題
沒有教師證可以考教師甄試嗎?
不行。教師甄試須具合格教師證;要先修畢師培課程、通過教師資格考並完成教育實習取得教師證。
其他教師/警校管道
回公職專區本頁為升學/考試資訊整理,實際資格、考科、時程與分發,請以教育部、考選部與各校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