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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缺機會2 小時前

科員

衛生福利部

薪資待遇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
工作地區台北市
工作分類打工兼職
來源平台dgpa 匯入

職缺重點摘要

把工作待遇、時間、休假與地點整理成可快速比對的欄位。

工作待遇

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

薪資或待遇範圍

職務類別

社勞行政

爬蟲原始分類優先

工作性質

兼職 / 打工

全職、兼職或接案

工作時間

未標示

從職缺描述自動擷取

休假制度

未標示

例:週休二日、排休

工作地點

台北市

台北市

平台基本檢核通過

低風險 · 0

目前沒有命中高風險求職詐騙訊號。仍建議透過站內投遞或原平台正式流程聯絡。

來源:dgpa 匯入外部應徵請核對網址仍可回報疑慮
先走站內投遞或原平台正式流程

不先匯款或繳保證金

任何材料費、訓練費或保證金都先停看聽。

不提供提款卡與帳戶

銀行帳戶、提款卡、驗證碼都不該交給對方。

不跳到不明私訊群組

先保留站內或原平台正式投遞紀錄。

平台建議

可刊登顯示基本防詐提醒

職缺描述

工作項目:一、 保護服務工作相關計畫管考評核之規劃推動事項。 二、 保護服務資源及相關獎勵表揚計畫之規劃推動事項。 三、 保護服務工作相關宣導教育及調查研究計畫之規劃推動事項。 四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資格條件:一、 國內外大學院校(以上)畢業,並以社會工作、社會學、社會福利、社會政策、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(所)學位者尤佳。 二、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,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(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)。 三、 具備1年以上保護性、社會行政或社會福利相關工作經驗者,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有承辦經驗者尤佳。 四、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、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。 五、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優先考量。 人員區分:一般人員|官職等: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|職系:社勞行政|名額:1|類型:薦任|有效期間:2026-06-01 至 2026-06-08|工作地址: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6樓(保護服務司)

技能標籤

事求人公職中央公職一般人員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社勞行政政府職缺打工兼職
* 外部來源職缺先以直接前往原網站應徵為主;站內職缺會保留投遞狀態與履歷紀錄。
前往原網站應徵

檢舉可疑職缺

遇到保證金、提款卡、站外私訊、高薪免經驗或身分不實,選一個原因再補一句說明即可,系統會自動排優先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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